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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在江苏省委、省政府支持下,由南京师范大学和泰州市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本科独立学院。学院办学地点在泰州市高教园区,现有在校生6020人。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主校区占地1008亩,已建成教学、办公、活动及生活用房2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教学、办公、活动及生活用房30多万平方米。在2005年初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独立学院办学基本条件检查和2006年末省教育厅对我院教学条件的突击检查中,学院得到专家组好评,获“江苏高教突出贡献奖”。
学院办学依托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每年选派300多名优秀教师和管理骨干承担教学和管理,所有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系(部)主任、学科带头人均为南京师范大学选派,其绝大多数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学与管理骨干。学院现已形成了以南京师范大学优秀教师领衔、学院专职专任教师为基础、外聘教师为重要补充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有专任教师400多名。
学院根据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需求设置专业。现已设有经济管理系、法政系、教育系、中文系、外语系、音乐系、美术系、数学系、信息科学与技术系、体育系、应用哲学系、应用物理系、机电工程系、强化培养部等14个系部,有经教育部备案的31个本科专业和56个专业方向,培养以文、理、经、管、工、艺和教师教育为特色的本科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独立的校区、独立进行教学组织和管理。学生毕业时颁发学院文凭,南京师范大学负责学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学院相当的重视 “专转本”学生的招收和培养,2007年我院“专转本”招生人数位列全省第一,招生状况良好。2008年经江苏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专转本”招生人数达660人,再次位列全省首位,招生专业覆盖了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七个学科门类。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本科人才为培养目标,本次招生的大部分专业和专业方向都适应人才市场需要。学院同时积极鼓励在校学生考证考研,通过上课和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学生的考研和考证率。
为适应我省教育教学改革和经济发展对本科层次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专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的“立交桥”,根据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学〔2008〕1号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办班章程。
一、“专转本”工作原则
“专转本”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实行选拔办法、选拔过程和选拔结果公开,杜绝选拔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二、“专转本”选拔范围
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经省招办规定程序正式录取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全日制专科二年级(2006级)或三年级(2007级)在籍学生,可经考核选拔转入我院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
报考我院的专科学生应符合教育厅规定的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每门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达到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3)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
三、“专转本”考试、选拔和转入程序
1.申请“专转本”的学生均应参加全省一次性统一选拔考试。“专转本”选拔考务工作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考试具体工作安排按省教育厅、省考试院的要求进行。
2.5月下旬,我院根据省考试院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按110%的比例调档审核,并择优进行录取。对服从志愿的考生可在专业门类内相近专业适当调剂。各专业录取名单在学院主页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专转本”学生的学籍和教学管理
1.经批准的“专转本”学生,应于新学年开学时按转入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报到、交费、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请假。凡未经请假、请假逾期两周、不能按时交纳有关费用及因身体等原因不能进行正常学习者,一律以放弃“专转本”入学资格论,不予保留入学资格,学籍档案退回原处;“专转本”学生到我院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根据省教育厅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2.“专转本”学生应按学校规定交纳学费等各项应缴费用。其转入本科后的培养费按转入专业其他本科学生相同标准收取(见《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8年拟接受专业、人数一览表》),住宿费等其它各项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缴纳。
3.“专转本”学生报到入学后,一律编入转入时确定的本科相关专业三年级学习,不再转换专业。转入学生原则上按专业单独编班。学习形式和上课地点与我院同专业本科生一致。其学习、管理按照我院《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关于“专转本”学生学籍与学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执行。
4.“专转本”学生原所学的课程和学分,由学院按有关规定认定。转入我院后,按照学院制定的“专转本”教学计划修读相关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5.“专转本”学生转入本科学习后,不再发给专科毕业文凭。转入学生毕业时,发放我院毕业文凭,文凭填写按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办理。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时授予南京师范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其它
1.由专科转入本科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离校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或按规定渠道就业。
2.凡经核实在“专转本”推荐选拔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所转学生在本科继续学习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专转本”学生一经转入、报到注册后,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本科生相同的各项待遇;学校后勤管理、保卫等部门应为其提供食宿条件、办理户口关系,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附件: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2008年“专转本”招生计划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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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代号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类别 |
专业代码 |
学科门类名称 |
拟接受数 |
学费/年 |
|
1371 |
1 |
法学 |
文科类 |
030101 |
法学 |
40 |
13000 |
|
1371 |
2 |
财务管理 |
文科类 |
110204 |
管理学 |
50 |
13000 |
|
1371 |
3 |
工商管理 |
文科类 |
110201 |
管理学 |
50 |
13000 |
|
1371 |
4 |
人力资源管理 |
文科类 |
110205 |
管理学 |
40 |
13000 |
|
1371 |
5 |
行政管理 |
文科类 |
110301 |
管理学 |
40 |
13000 |
|
1371 |
6 |
小学教育(师范) |
文科类 |
040105 |
教育学 |
30 |
13000 |
|
1371 |
7 |
学前教育(师范) |
文科类 |
040102 |
教育学 |
20 |
13000 |
|
1371 |
8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文科类 |
020102 |
经济学 |
60 |
13000 |
|
1371 |
9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科类 |
050101 |
文学 |
40 |
13000 |
|
1371 |
10 |
汉语言文学(文秘) |
文科类 |
050101 |
文学 |
30 |
13000 |
|
1371 |
1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 |
理工类 |
080605 |
工学 |
50 |
13000 |
|
1371 |
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技术与系统集成方向) |
理工类 |
080605 |
工学 |
50 |
13000 |
|
1371 |
13 |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
理工类 |
070101 |
理学 |
40 |
13000 |
|
1371 |
14 |
动画 |
艺术类 |
050418 |
文学 |
30 |
15000 |
|
1371 |
15 |
艺术设计 |
艺术类 |
050408 |
文学 |
60 |
15000 |
|
1371 |
16 |
音乐学(师范) |
艺术类 |
050401 |
文学 |
30 |
15000 |
咨询电话:0523-86153777 86152777
联系地址:泰州市东风南路518号 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教务处
学院网址:www.njnutz.com;www.nnutc.edu.cn
邮政编码: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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